宿舍家長(全職/替假)
本校為嚴重智障學校-須為註冊社工及具有效社工註冊證;
– 持有社會工作文憑或同等學歷;
– 具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合格(包括中、英文(課程乙))或同等學歷;
– 負責嚴重智障宿生日常起居、身體照顧、生活訓練及輔導;
– 具特殊學校經驗更佳;
– 須輪班工作;
– 薪酬按教育局編制處理。
本網站使用cookie來確保您在我們的網站上獲得最佳體驗。 Cookie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