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言語治療師(東涌資助小學及中學)
入職條件:
• 持有本港所頒授的言語及聽覺科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流利的口語能力(包括普通話);
• 具學校言語治療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 入職日期:2023-2024 學年。
工作範圍及地點:
負責為本校 (統籌學校) 及另一所中學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中學) 提供言語治療服務,並於指定日子到兩間學校工作;
• 支援學生、教師、家長及學校,制訂和推行校本言語治療服務;
• 職務範圍可參閱教育局《校本言語治療服務指引》。
薪酬及福利:
• 薪酬以教育局薪酬評估按照認可年資計算;
• 可享有年假、有薪假期及強積金供款。
到職日期:2023年9月1日
僱主會要求合資格申請人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Enquiries
有意者請於2023年4月30日或前將求職信、履歷連同證書副本郵寄至新界東涌逸東邨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學校黃校長收 (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或電郵至head@hkfewwcb.edu.hk,合則約見。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