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 獨立處理教學及照顧幼兒
2. 撰寫編寫教案、兒童學習歷程檔案及兒童評估
3. 處理日常班務、帶領活動、環境佈置、製作教具
資歷要求:
1. 須持有幼稚園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持幼兒教育學士學位優先);須為合格檢定教員(QKT)
2. 具幼兒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3.富愛心、具責任感、認真工作、願意接受挑戰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4.熟悉中、英文電腦應用
申請方法:請將履歷表(附相片)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備註:
1.工作與兒童有關,準僱員需自願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2.已通過教育局基本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