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支援非華語幼兒學習活動、班務、協助課室佈置、製作教具、校務等工作。
所需要求:
持幼兒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熟識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
具良好粵語及英語溝通能力;
具教授或支援3-6歲非華語學童學習中文經驗者優先
申請方法:請繕履歷表連同近照郵寄至本園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薪酬:面議
附註: 工作與兒童有關,准僱員需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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