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內容:負責教授英文課程
學歷及技能
(1) 申請人須大學畢業或現正就讀大學學位課程,主修英文優先,中學文憑試英文科考獲Level 5 或以上。有補習或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
(2) 工作時間為平日課後或週末,主要以面授形式進行【若受疫情影響則改為網課】。
其他
• 必須符合教育局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的規定
到職日期:2023年5月17日至8月31日
薪酬: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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