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聘下列職位﹕
(1) 中文科
(2) 英文科
(3) 數學科
(4) 視覺藝術科
申請要求:
(1) 符合教育局學位教師資歷,主修有關科目
(2) 新入職教師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
(3) 必須符合教育局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的規定
應徵者請繕詳細履歷及附證書影印本,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上註明應徵職位,於2023年6月9日或以前,寄香港新界粉嶺新運路28號或 傳真至26776213或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學校校長收。如應徵者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獲約見,申請可作落選論。
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僅作招聘有關職位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