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有本港所頒授的語言及聽覺科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之註冊言語治療師;
2.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流利的口語能力;
3. 為元朗區一所小學及一所中學(光明學校、伯特利中學)提供言語治療服務,支援學生、老師及家長相關的服務工作,並於指定日子往兩間不同學校工作;
4. 具相關工作經驗優先,依教育局聘用條件聘任;
5. 申請人須認同學校辦學理念。
6. 到職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有意應徵者請附詳細履歷,於 2023年7月2日或之前致函新界元朗水邊圍邨光明學校校長收,信封面請註明應徵職位,或將履歷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合則約見。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以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