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職責:
- 照顧及教導2-6歲幼兒,擔任班主任的工作,與家長聯絡及處理班務,編寫教案、設計教學活動、製作教材、校內佈置,策劃及帶領校內外活動等。
- 撰寫兒童學習歷程檔案及兒童評估
- 跟進幼兒及家長工作、協助校務工作
(2) 職位要求 :
- 須持有幼稚園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持幼兒教育學士學位優先)
- DSE/中學會考5科合格(包括中/英/數),良好中英文書寫及兩文三語溝通能力
- 具5年或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驗
- 具責任感、富愛心、認真工作、具應變能力、願意接受挑戰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 通過「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及身體檢查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3) 認可資格:
- 持『幼兒教育證書』或『幼兒教育高級文憑』,具幼兒教育學士學位優先
- 持急救證書
(4) 個人特質:
- 處事認真、細心、謹慎、富責任、敢於承擔、良好溝通技巧和團隊精神
- 具鋼琴3級或以上及擅長藝術創作
申請方法 : 連同近照、履歷表、薪金要求、可到職日期、兩位諮詢人資料及聯絡電話,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薪酬:按教育局薪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