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任教幼、低、高班(幼稚園全科)
入職條件:認同並實踐本園辦學團體(嘉諾撒仁愛女修會)之辦學精神及願景;必須為註冊合格幼稚園教師,並具幼兒教育學士學位(BED)或以上資歷,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英、數科);中英文能力良好,善於溝通,具獨立工作能力、創意及團隊精神
其他要求:須具愛心、耐性及有責任感;2年或以上教學經驗;擅鋼琴、美藝及電腦等優先
入職薪酬:依據幼稚園教育計劃教學人員薪酬
*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經實施,本校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
* 因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教育局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校方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