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詳情:
1. 協助校長領導學校課程發展,有效發揮監察、管理、督導及處理行政工作。
2. 善於與人溝通,組織力強,能有效領導團隊工作。
特別資歷:
1. 需持幼兒教育學位(BEd) 或以上學歷;
2. 須具5年或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驗;
3. 須具行政管理經驗為佳。
薪酬: 跟教育局主任職級薪酬範圍建議(視乎學歷﹑經驗而定)
申請方法: 請繕履歷表連同近照郵寄至本園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附註:
1. 工作與兒童有關,准僱員需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經實施,本校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