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詳情:
負責教學及照顧3-6歲兒童、環境佈置﹑編寫教案﹑兒童學習檔案﹑班務及家長工作
特別資歷:
需持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薪酬:
跟教育局薪酬範圍建議
申請方法:
請繕履歷表連同近照郵寄至本園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附註:
1. 工作與兒童有關,准僱員需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2.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經實施,本校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等。
本網站使用cookie來確保您在我們的網站上獲得最佳體驗。 Cookie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