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支援非華語幼兒學習活動、班務、協助課室佈置、製作教具、校務等工作。
所需要求:
持幼兒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熟識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
具良好粵語及英語溝通能力;
具教授或支援3-6歲非華語學童學習中文經驗者優先
申請方法:請繕履歷表連同近照郵寄至本園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薪酬:面議
備註:
1.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經已實施,本校要求有關職位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
核的申請及驗身合格。
2.工作與兒童有關,准僱員需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3.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予以保密只作有關職位招聘用途,如在兩個月內未獲約見則作落選論,
恕不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