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及責任:
1. 照顧及教導3-6歲幼兒
2. 處理日常班務、帶領活動、編寫教案、環境佈置、製作教材教具等
3. 編寫兒童學習歷程檔案及兒童評估
4. 跟進幼兒及家長工作、協助校務工作
資歷要求:
-須持有幼稚園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DSE/中學會考5科合格(包括中/英/數),有良好中英文書寫及兩文三語溝通能力
-懂電腦操作、中文輸入法、彈琴、喜愛幼兒(具經驗者優先)
-具責任感、富愛心、認真工作、具應變能力及願意接受挑戰
代課日期:
3-10-2023至8-1-2024
申請方法:
請繕履歷表連同近照郵寄至本園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備註:
1.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經實施,本校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等。
2.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予以保密只作有關職位招聘用途,如在兩個月內未獲約見則作落選論,恕不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