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支援非華語幼兒學習活動、班務、協助課室佈置、製作教具、校務等工作。
所需要求:
持幼兒教育證書(CE)或以上學歷;
熟識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
具良好粵語及英語溝通能力;
具教授或支援3-6歲非華語學童學習中文經驗者優先
薪酬:
面議
申請方法:
請繕履歷表連同近照郵寄至本園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附註:
1.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經實施,本校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等。
2.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予以保密只作有關職位招聘用途,如在兩個月內未獲約見則作落選論,恕不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