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粉嶺官立小學
職責︰
(a)協 助 教 師 處 理 非 教 學 工 作;(b)協 助 預 備 教 學 工 具、教 材 及 參 考 資 料;
(c)籌辦推行課外活動及學生活動;(d)提供功課輔導及進行學生輔導;(e)編製校內及校外評估資料; (f)進行有關教學的分析及調查; (g)製作網頁作教學用途 ; (h)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及處理相關行政工作; (i)或須不定時或超時工作;以及 (j)校方指派的其他工作。
入職條件︰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 (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
考獲第 3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 E 級或以 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 (可
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考獲第 3 級/C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
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
(c)具備 1 年與教育相關的工作經驗;
(d)中英文良好;(e)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例如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f)面試者或須接受技能測試及 /或筆試。
聘用條款: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 [通用表格第 340 號 (3/2013 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
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透過公務
員事務局互聯網網址 (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
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送達下列地址。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
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
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
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本職位之雙語版廣告及
其他相關資料,如約滿酬金 (如適用 )及福利等,可參閱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
網 址 (http://www.csb.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