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學歷:
持教育局認可幼兒教育證書;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及其他任何三科之成績(新高中科目達第2級/應用學習科目達標/其他語言科目達E級成績)或持有同等學歷。
主要職責:
教育及照顧K1幼兒,相關班務及行政工作
其他資料: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經已實施須進行相關查核申請。 基本法及國安法合格
本網站使用cookie來確保您在我們的網站上獲得最佳體驗。 Cookie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