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 設計及帶領教學活動、協助班務及校務工作。
- 照顧幼兒及推行學校活動
- 製作教材及教具
- 設計及安排環境佈置
- 參與學校會議及教師團隊活動
- 接受學校委派工作
資歷:
- 持幼稚園教師高級文憑或以上學歷
- 持教育局認可幼兒教育相關學歷或幼兒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 持《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
本網站使用cookie來確保您在我們的網站上獲得最佳體驗。 Cookie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