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 負責教導3至6歲的幼兒
2. 帶領教學活動
3. 編寫教案、兒童學習歷程檔案、製作教材工作等
4. 推行學校各項活動
資歷要求:
1. 持有學前教育證書/文憑(CE)或以上學歷
2. 良好中英文溝通及書寫能力
3. 熟習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4. 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及相關安排
5. 能教授聖經課堂者優先
1. 有興趣應徵者請將履歷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2. 申請人所提供之全部資料,絕對保密及只作招聘之用
3. 因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實施,本園將會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