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 須持有幼兒教育證書(CE)或高級文憑或幼兒教育學位(BED)
-教導及照顧幼兒,推行教學活動,並配合學校發展計劃
備註:
工作與兒童有關,準僱員需自願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求及相關安排
申請方法: 請將個人履歷、相片及申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到職日期:2月
截止日期:1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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