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職務及責任:
(一)幼兒工作 – 教學、輔導及照顧校內幼兒;
– 編寫教學大綱、負責策劃與推行各項教學活動;
– 檢討課程成效,跟進幼兒發展;
(二)活動策劃 – 策劃及推行學校活動;
(三)家長工作 – 協助聯繫及推動多層次、多元化之家長工作;及
(四)行政工作 – 執行所委任的行政工作
職位要求:
– 持認可學前教育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
– 持檢定教員證明書 (RT)
– 持註冊幼兒工作員證書 (CCW)
– 香港中學會考或文憑考試具五科合格 (包括中、英文)
– 善於溝通、表達能力佳、中英文良好及書寫流暢
薪酬:按教育局起薪點 或 按年資計算
申請者若具備以下條件可獲優先考慮
– 於救世軍轄下幼稚園 / 幼兒學校任教
– 持幼兒教育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
因應「性罪行定罪記錄查核」機制已經實施,本軍會要求有關職位的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記錄查核的申請及驗身合格。
有意申請者請將個人履歷及相關學歷證明電郵至本校([email protected]),請於電郵的主旨註明「申請幼兒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