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實驗室技術員II /III(LT II/III)
具備教育局規定之入職條件:
LTIII:中學會考(5科合格) /中學文憑試(5科二級)或以上程度,其中包括中、英文科及兩個科學科目(例如物理、化學、生物或組合科學)或具教育局認可同等資歷;
LT II:需持有實驗室技術員證書、急救證書或相關資歷
職責:
負責管理實驗室、預備科學實驗、協調實驗室課堂;協助採購及保管物料,不時更新存貨清單;執行校方所委派的其他相關工作 (包括協助音響器材、電腦技術支援等)。
到職日期:1/2/2023
以上職位申請人必須符合教育局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的規定。
有意應徵者請繕履歷及應徵信,信封面請註明申請職位,並電郵或郵寄到新界大埔培賢里恩主教書院校長收。(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